# 115003 已決標公告

115年登記桌工友業務委外案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決標日:114/11/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鴻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97,794
原始預算
$ 660,000
底價金額
$ 640,000
決標折數
93.4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代碼 3.79.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涂小姐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925
機關代碼 3.79.5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
聯絡人 涂小姐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925
傳真號碼 (02)27291814
電子郵件信箱 ga_tu1457@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未來後續擴充權利,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 660,000 元整,擴充履約期限最長至115年12月31日 ,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4 17:30
開標時間 114/12/05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北區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討論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6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估115年1月1日起(實際仍以機關通知為準)至 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之「I701011就業服務業、IZ12010人力派遣業、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JZ99990未分類其他服務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等營業項目之公司行號並有履約能力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各項情形,應檢附證件請詳投標須知。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本案履約保證金新臺幣50,000元。 2. 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投標須知第 59點第4款規定辦理。 3. 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需求說明書。 4.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 疑義受理專線:電話27256837或27256917、傳真號碼:27291814、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涂小姐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925
機關代碼
3.79.5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
聯絡人
涂小姐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925
傳真號碼
(02)27291814
電子郵件信箱
ga_tu1457@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未來後續擴充權利,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 660,000 元整,擴充履約期限最長至115年12月31日 ,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4 17:30
開標時間
114/12/05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北區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討論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6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估115年1月1日起(實際仍以機關通知為準)至 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之「I701011就業服務業、IZ12010人力派遣業、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JZ99990未分類其他服務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等營業項目之公司行號並有履約能力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各項情形,應檢附證件請詳投標須知。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本案履約保證金新臺幣50,000元。 2. 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投標須知第 59點第4款規定辦理。 3. 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需求說明書。 4.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 疑義受理專線:電話27256837或27256917、傳真號碼:27291814、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