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27 已決標公告

113年運用多元媒體宣導交通安全觀念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決標日:113/07/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民視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00,000
原始預算
$ 2,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代碼 3.79.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1 - 廣告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雨萱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892
機關代碼 3.79.5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
聯絡人 林雨萱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892
傳真號碼 (02)27291814
電子郵件信箱 ga_aeng29@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 交通部
補助金額 2,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29 17:30
開標時間 113/07/30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北區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討論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6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餘詳契約第7條及徵求服務建議書說明文 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之「(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等營業項目之公司並有履約能力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各項情形,應檢附證件請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
評選時間及地點 由本局另行通知。
其他 1. 本案採固定費用新臺幣200萬元,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5萬元。 2. 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徵求服務建議書。 3.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 年7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 年7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 疑義受理專線:電話27256837或27256917、傳真號碼:27291814、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檢舉:廉政專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92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29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雨萱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892
機關代碼
3.79.5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
聯絡人
林雨萱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892
傳真號碼
(02)27291814
電子郵件信箱
ga_aeng29@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 交通部
補助金額
2,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29 17:30
開標時間
113/07/30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北區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討論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6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餘詳契約第7條及徵求服務建議書說明文 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之「(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等營業項目之公司並有履約能力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各項情形,應檢附證件請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
評選時間及地點
由本局另行通知。
其他
1. 本案採固定費用新臺幣200萬元,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5萬元。 2. 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徵求服務建議書。 3.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 年7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 年7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 疑義受理專線:電話27256837或27256917、傳真號碼:27291814、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檢舉:廉政專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92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2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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