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06 已決標公告

108年肇事地點分析系統維護案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決標日:108/01/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3,000
原始預算
$ 316,164
底價金額
$ 313,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代碼 3.79.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886
機關代碼 3.79.53
單位名稱 交通安全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886
傳真號碼 (02)27587640
電子郵件信箱 ga_ken2000@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需求要求廠商延長維護期限,延長期限以3個月為限,每月維護費用照原訂契約計費,未滿1個月,依實際天數按比例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交通局秘書室事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本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15 17:30
開標時間 108/01/16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北區交通局討論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秘書室事務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4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餘詳徵求企劃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之「資訊軟體服務業(代碼:I301010)、資料處理服務業(代碼:I30102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代碼:I301030)」等營業項目之公司並有履約能力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各項情形,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自 108 年 1 月 9 日起至 108 年 1 月 15 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至本局秘書室事務股價購,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 2.郵購領取:自 108 年 1 月 9 日起至 108 年 1 月 15 日止,郵購者須使用郵政匯票(現金不受理),匯票抬頭請開立「臺北市政府交通局」,附回郵信封(信封尺吋需大於光碟,郵資掛號36元或限掛43元),郵購信封外面請註明郵購「108年肇事地點分析系統」招標文件,請自行估量時間,並於領標截止期限內寄至本局領取地點(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文件售價 1.人工領標者,招標文件光碟每份售價50元整;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電子投標暫不受理。 2.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變更招標文件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評審時間及地點 由本局另行通知
其他 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15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3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886
機關代碼
3.79.53
單位名稱
交通安全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886
傳真號碼
(02)27587640
電子郵件信箱
ga_ken2000@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需求要求廠商延長維護期限,延長期限以3個月為限,每月維護費用照原訂契約計費,未滿1個月,依實際天數按比例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交通局秘書室事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本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15 17:30
開標時間
108/01/16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北區交通局討論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秘書室事務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4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餘詳徵求企劃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之「資訊軟體服務業(代碼:I301010)、資料處理服務業(代碼:I30102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代碼:I301030)」等營業項目之公司並有履約能力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各項情形,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自 108 年 1 月 9 日起至 108 年 1 月 15 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至本局秘書室事務股價購,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 2.郵購領取:自 108 年 1 月 9 日起至 108 年 1 月 15 日止,郵購者須使用郵政匯票(現金不受理),匯票抬頭請開立「臺北市政府交通局」,附回郵信封(信封尺吋需大於光碟,郵資掛號36元或限掛43元),郵購信封外面請註明郵購「108年肇事地點分析系統」招標文件,請自行估量時間,並於領標截止期限內寄至本局領取地點(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文件售價
1.人工領標者,招標文件光碟每份售價50元整;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電子投標暫不受理。 2.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變更招標文件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評審時間及地點
由本局另行通知
其他
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1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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