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22 已決標公告

臺北車站智慧化系統建置及營運管理案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決標日:106/03/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亞旭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000,000
原始預算
$ 40,000,000
底價金額
$ 40,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代碼 3.79.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蘇小姐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858
機關代碼 3.79.53
單位名稱 交通治理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
聯絡人 蘇小姐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858
傳真號碼 (02)27256863
電子郵件信箱 ga_3351@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108年12月31日前,機關得視需求新增工作項目,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 1,200萬元。另若契約屆滿3個月前,機關評估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得延長履約期限,最長不超過4年,履約條件得另重新議定之。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3/28
原公告日 106/03/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交通局秘書室事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本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4/10 17:30
開標時間 106/04/11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北區討論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交通局秘書室事務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徵求服務建議書說明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核准設立,必須有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之G202010 停車場經營業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且營業項目並需具有下列其中一項: (1)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2) CC010… 電子通信產品相關製造業。 (3)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4) 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5) 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6)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7) 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8) 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各項情形,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自106年3月13日起至106年4月10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至本局秘書室事務股價購,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 2.郵購領取:自106年3月13日起至106年4月10日止,郵購者須使用郵政匯票(現金不受理),匯票抬頭請開立「臺北市政府交通局」,連同回郵25元(掛號)或37元(限掛)放入郵購信封內(尺吋大於A4),郵購信封上方並請註名郵購「案名」招標文件,請自行估量時間,並於領標截止期限內寄至本局領取地點(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www.geps.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文件售價 1.人工領標者,招標文件光碟每份售價50元整;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電子投標暫不受理。 2. 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 變更招標文件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評審時間及地點 由本局另行通知
其他 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10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蘇小姐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858
機關代碼
3.79.53
單位名稱
交通治理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
聯絡人
蘇小姐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858
傳真號碼
(02)27256863
電子郵件信箱
ga_3351@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108年12月31日前,機關得視需求新增工作項目,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 1,200萬元。另若契約屆滿3個月前,機關評估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得延長履約期限,最長不超過4年,履約條件得另重新議定之。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3/28
原公告日
106/03/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交通局秘書室事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本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4/10 17:30
開標時間
106/04/11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北區討論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交通局秘書室事務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徵求服務建議書說明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核准設立,必須有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之G202010 停車場經營業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且營業項目並需具有下列其中一項: (1)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2) CC010… 電子通信產品相關製造業。 (3)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4) 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5) 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6)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7) 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8) 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各項情形,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自106年3月13日起至106年4月10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至本局秘書室事務股價購,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 2.郵購領取:自106年3月13日起至106年4月10日止,郵購者須使用郵政匯票(現金不受理),匯票抬頭請開立「臺北市政府交通局」,連同回郵25元(掛號)或37元(限掛)放入郵購信封內(尺吋大於A4),郵購信封上方並請註名郵購「案名」招標文件,請自行估量時間,並於領標截止期限內寄至本局領取地點(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www.geps.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文件售價
1.人工領標者,招標文件光碟每份售價50元整;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電子投標暫不受理。 2. 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 變更招標文件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評審時間及地點
由本局另行通知
其他
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1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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