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閱覽室(電梯口右前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所有工程完成驗收無待解決事項為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將來工程預算編列會請得標廠商參酌市場行情,且工程施工期短暫未達6個月,故無適用物價指數調整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以下(1)、(2)僅須任一項符合: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環工技師、水利技師或土木技師。
b.技師公會會員證。
(2)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環工技師、水利技師或土木技師。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以上應檢附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三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證明文件(查詢⽇期應為截⽌投標⽇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等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 3 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
※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投標廠商未檢附本次領標憑據投標者,判定為不合格標。
(一)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本公告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階段之評審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廠商無須簡報,企劃書(含附件)共11份)。
(二)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54萬元)給付,議價程序不議減價格,可議定價格以外其他內容,評審最符合需要廠商(序位第1)取得優先議約權(日期另定)。
(三)若本案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企劃書時,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 115 年 5 月 20 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 115 年 5 月 22 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請詳閱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六)廠商電子領標者,投標時應檢附領標電子憑證。
(七)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八)配合市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完成工商憑證申辦作業及以公司名義申請台北通,並向本府資訊局申請MyDoc電子憑證註冊,俾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
(九)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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