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得依原契約條件及設備租賃之決標金額擴充租期,逐年辦理,擴充上限為5年租金預估金額為新臺幣4,077萬5,82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現金)。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6樓第3會議室(出電梯左轉到底,第1會議室旁)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特種基金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府頒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訂定物價指數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以下僅須任⼀項符合:
(1)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含以上)。
a.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2)E603050⾃動控制設備⼯程業
(3)E601020電器安裝業
(4)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5)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程業
(6)I301030電⼦資訊供應業
4.餘詳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與第15點等規定)
附加說明
本次115/03/23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新增招標文件「空白詳細表」文件。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國115年3⽉31⽇前,以書⾯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國115年4⽉10⽇前,以書⾯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公告底價:新臺幣390萬元整。
(⼀)開標⽅式: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履約期限:
(1)應於決標次日起120日前完成設備安裝、系統測試及經廠商分2階段報竣後辦理第一階段驗收。
(2)租賃期限自驗收合格日起算至115年12月31日止期滿後辦理第二階段驗收。
(四)本採購案併提供電⼦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
文件等。
(五)廠商採電⼦領標者,投標時均應檢附領標電⼦憑證。
(六)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然⼈憑
證、⼯商憑證或同等效⼒之電⼦憑證直接登入地⽅稅網路申報作業入⼝網,依契據性質⾃
⾏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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