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ma190088@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自備光碟片或USB至本處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者免費。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閱覽室(5樓電梯出口右前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僅須任一項符合:
(1)I103060管理顧問業
(3)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4)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5)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4.企劃書及附件10份(含正本1份、副本9份)。
5.餘詳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開標方式: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本公告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之評審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四)本案屬參考最有利標精神之採購案,價格納入評比,經評審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符合需要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議價日期另定)。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3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3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 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 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