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3A010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康樂立體停車場機械停車設備等系統維護保養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決標日:114/02/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安停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55,000
原始預算
$ 455,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3.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蔡孟達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215
機關代碼 3.79.53.9
單位名稱 土木建築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6樓
聯絡人 蔡孟達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215
傳真號碼 (02)27599683
電子郵件信箱 tc2074@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期滿,經評估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依原契約條件辦理擴充,逐年辦理,擴充上限為15個月(115年1月1日至116年3月31日止),擴充金額72萬5,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4/02/20
原公告日 114/0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備光碟片或隨⾝碟⾄本處下載招標文件電⼦檔者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2/25 17:00
開標時間 114/02/26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6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屬設備維護性質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資格部分符合情形為(a)+(c)或(b)+(c): (a)E604010機械安裝業。 (b)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c)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 (以上應檢附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三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需具有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至少6名,且需有登記在投標廠商之勞、健保證明文件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出具曾維修、維護停車塔(昇降機型)之證明文件(含同年度之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安全檢查申請書或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安全檢查表或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使用許可證)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證明文件(查詢⽇期應為截⽌投標⽇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等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履約期限: 原「114年4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更正為「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未異動招標文件,原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時間維持不變。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4年2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2月24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一)開標方式: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本公告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階段之評審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三)本案決標原則參考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精神,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符合需要廠商,依投標須知第65點規定辦理議約,經評審最符合需要廠商(序位第1)取得優先議價(議約)權(日期另定)。 (四)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45萬5,000元整)】給付,投標廠商免備價格文件及價格封,但應將詳細價目表納入企劃書,廠商報價如超過機關公告之固定服務費用,不得作為符合需要廠商,如報價低於固定服務費用,則視為投標廠商之自願減價,以該較低之費用決標。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2月17日前,以書⾯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2月21日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本採購案併提供電⼦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費新臺幣20元,請詳閱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七)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 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3.9
聯絡人
蔡孟達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215
機關代碼
3.79.53.9
單位名稱
土木建築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6樓
聯絡人
蔡孟達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215
傳真號碼
(02)27599683
電子郵件信箱
tc2074@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期滿,經評估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依原契約條件辦理擴充,逐年辦理,擴充上限為15個月(115年1月1日至116年3月31日止),擴充金額72萬5,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4/02/20
原公告日
114/0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備光碟片或隨⾝碟⾄本處下載招標文件電⼦檔者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2/25 17:00
開標時間
114/02/26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6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屬設備維護性質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資格部分符合情形為(a)+(c)或(b)+(c): (a)E604010機械安裝業。 (b)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c)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 (以上應檢附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三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需具有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至少6名,且需有登記在投標廠商之勞、健保證明文件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出具曾維修、維護停車塔(昇降機型)之證明文件(含同年度之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安全檢查申請書或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安全檢查表或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使用許可證)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證明文件(查詢⽇期應為截⽌投標⽇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等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履約期限: 原「114年4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更正為「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未異動招標文件,原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時間維持不變。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4年2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2月24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一)開標方式: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本公告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階段之評審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三)本案決標原則參考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精神,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符合需要廠商,依投標須知第65點規定辦理議約,經評審最符合需要廠商(序位第1)取得優先議價(議約)權(日期另定)。 (四)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45萬5,000元整)】給付,投標廠商免備價格文件及價格封,但應將詳細價目表納入企劃書,廠商報價如超過機關公告之固定服務費用,不得作為符合需要廠商,如報價低於固定服務費用,則視為投標廠商之自願減價,以該較低之費用決標。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2月17日前,以書⾯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2月21日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本採購案併提供電⼦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費新臺幣20元,請詳閱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七)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 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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