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期滿,經評估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依原契約條件辦理擴充,逐年辦理,擴充上限為15個月(115年1月1日至116年3月31日止),擴充金額72萬5,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備光碟片或隨⾝碟⾄本處下載招標文件電⼦檔者免費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6樓第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屬設備維護性質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資格部分符合情形為(a)+(c)或(b)+(c):
(a)E604010機械安裝業。
(b)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c)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
(以上應檢附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三點)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需具有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至少6名,且需有登記在投標廠商之勞、健保證明文件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出具曾維修、維護停車塔(昇降機型)之證明文件(含同年度之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安全檢查申請書或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安全檢查表或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使用許可證)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證明文件(查詢⽇期應為截⽌投標⽇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履約期限:
原「114年4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更正為「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未異動招標文件,原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時間維持不變。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4年2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2月24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一)開標方式: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本公告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階段之評審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三)本案決標原則參考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精神,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符合需要廠商,依投標須知第65點規定辦理議約,經評審最符合需要廠商(序位第1)取得優先議價(議約)權(日期另定)。
(四)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45萬5,000元整)】給付,投標廠商免備價格文件及價格封,但應將詳細價目表納入企劃書,廠商報價如超過機關公告之固定服務費用,不得作為符合需要廠商,如報價低於固定服務費用,則視為投標廠商之自願減價,以該較低之費用決標。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2月17日前,以書⾯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2月21日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本採購案併提供電⼦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費新臺幣20元,請詳閱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七)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 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