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3024 已決標公告

114年停車資料串流檢核服務案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決標日:114/05/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資拓宏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135,294
原始預算
$ 5,200,000
底價金額
$ 5,148,000
決標折數
99.7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3.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袁立安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536
機關代碼 3.79.53.9
單位名稱 機電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6樓
聯絡人 袁立安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536
傳真號碼 (02)23461319
電子郵件信箱 rb2192@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本案廠商履約狀況良好,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後續擴充,最長擴充期限至115年4月30日, 預估費用上限13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自備光碟片或USB至本處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者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10 17:00
開標時間 114/06/11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以下僅須任⼀項符合: (1)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2)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3)I301030電⼦資訊供應服務業 4.服務建議書及附件15份(含正本1份、副本14份)。 5.餘詳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開標⽅式: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本公告開標時間係先⾏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之評選⽇期及地點將另⾏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三)本案屬準用最有利標之採購案,價格納入評比,經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優勝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議價⽇期另定)。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國114年6⽉2⽇前,以書⾯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國114年6⽉6⽇前,以書⾯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採購案併提供電⼦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六)廠商採電子領標者,投標時均應檢附領標電子憑證。 (七)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3.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袁立安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536
機關代碼
3.79.53.9
單位名稱
機電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6樓
聯絡人
袁立安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536
傳真號碼
(02)23461319
電子郵件信箱
rb2192@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本案廠商履約狀況良好,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後續擴充,最長擴充期限至115年4月30日, 預估費用上限13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自備光碟片或USB至本處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者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10 17:00
開標時間
114/06/11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以下僅須任⼀項符合: (1)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2)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3)I301030電⼦資訊供應服務業 4.服務建議書及附件15份(含正本1份、副本14份)。 5.餘詳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開標⽅式: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本公告開標時間係先⾏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之評選⽇期及地點將另⾏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三)本案屬準用最有利標之採購案,價格納入評比,經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優勝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議價⽇期另定)。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國114年6⽉2⽇前,以書⾯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國114年6⽉6⽇前,以書⾯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採購案併提供電⼦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六)廠商採電子領標者,投標時均應檢附領標電子憑證。 (七)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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