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3014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松德大樓清潔維護工作勞務採購案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決標日:114/02/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孟津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01,000
原始預算
$ 3,359,000
底價金額
$ 3,320,000
決標折數
93.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3.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瑞謙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055
機關代碼 3.79.53.9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聯絡人 洪瑞謙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055
傳真號碼 (02)27599692
電子郵件信箱 bb3096@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原契約履約期限屆滿前,經機關評估原得標廠商服務良好且無重大違約紀錄,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擴充上限金額新臺幣55萬元,擴充期間為115年1月1日至115年2月28日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前述增購115年度預算以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之法定預算額度為限,預算若未奉核准編列時,後續擴充約定無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自備光碟片或USB至本處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者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0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1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清潔維護履約品質,收取契約金額10%作為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3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府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以下僅須任⼀項符合: (1)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物業 (2)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 (3)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4)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 (1)曾承攬政府機關或民間機構建築物清潔維護服務之履約證明文件 如承攬政府機關者,請出具結算驗收證明書,如承攬民間機構者,請出具契約文件。 (2)投標時須檢附廢棄物清運許可證明影本;若委由他人清運廢棄物者,須檢附該廠商之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廢棄物清運許可證明影本。 5.餘詳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等。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一)公告底價:新臺幣332萬元整。 (二)開標方式: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履約期限:114年3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2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2月7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3.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瑞謙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055
機關代碼
3.79.53.9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聯絡人
洪瑞謙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055
傳真號碼
(02)27599692
電子郵件信箱
bb3096@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原契約履約期限屆滿前,經機關評估原得標廠商服務良好且無重大違約紀錄,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擴充上限金額新臺幣55萬元,擴充期間為115年1月1日至115年2月28日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前述增購115年度預算以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之法定預算額度為限,預算若未奉核准編列時,後續擴充約定無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自備光碟片或USB至本處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者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0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1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清潔維護履約品質,收取契約金額10%作為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3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府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以下僅須任⼀項符合: (1)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物業 (2)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 (3)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4)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 (1)曾承攬政府機關或民間機構建築物清潔維護服務之履約證明文件 如承攬政府機關者,請出具結算驗收證明書,如承攬民間機構者,請出具契約文件。 (2)投標時須檢附廢棄物清運許可證明影本;若委由他人清運廢棄物者,須檢附該廠商之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廢棄物清運許可證明影本。 5.餘詳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等。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一)公告底價:新臺幣332萬元整。 (二)開標方式: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履約期限:114年3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2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2月7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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