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存續期間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期間不逾2年,後續擴充金額第1組、第2組每年各100萬元,預估費用為400萬元(100萬元*2組*2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自備光碟片或USB至本處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者免費。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第2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第1組新臺幣(下同)5萬元、第2組5萬元(各組分別繳納)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特種基金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府頒財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僅需任一項符合:
(1)E603040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2)F117010 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
(3)F217010 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
4.餘詳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114.2.12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1)更正招標文件「預算詳細表(空白)」。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2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2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一)公告底價:第1組新臺幣90萬元整、第2組新臺幣90萬元整。
(二)開標方式: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本案採複數決標、最低標決標,共分為2組,各投標廠商僅可得標1組,依各組開決標順序如下:
從第1組先開標,後開第2組,如某A廠商已決標第1組並取得承包,則後開標之第2組,某A廠商之標單於第2組決標時則視為無效標單,如果第1組無得為決標對象之廠商,第2組仍可進行開(決)標。
(四)本採購案契約之上限金額第1組及第2組各為新臺幣100萬元,自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依需求訂定各交貨通知單(不限次數)通知廠商辦理,依實作數量按月份驗收及結算付款。
(五)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4年消防設備更新修繕案(第2組)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00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