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002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瀝青混凝土鋪面整修工程開口契約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決標日:114/02/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俊輝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500,000
原始預算
$ 14,8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7.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3.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巫宥濬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218
機關代碼 3.79.53.9
單位名稱 土木建築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6樓
聯絡人 巫宥濬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218
傳真號碼 (02)27599683
電子郵件信箱 nh1752@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配合第一階段執行後擴第二階段工程(停車場闢建或更新),預估金額新臺幣500萬元,第二階段後擴執行期間為自契約執行上限金額用罄後為之,至擴充金額用罄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備光碟片或隨⾝碟⾄本處下載招標文件電⼦檔者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3/03 17:00
開標時間 114/03/04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6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4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特種基金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限為通知廠商履約,施工通知單訂明各次通知之履約期限,通知期間自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瀝青混凝土、鋼筋工、模板工及廢土 處理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 承攬⼯程⼿冊。 b. 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以上應檢附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三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證明文件(查詢⽇期應為截⽌投標⽇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開標⽅式: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本公告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階段之評選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三)本案為預約式契約(開口契約),決標⽅式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以實作數量結算,招標公告之預算⾦額即契約上限⾦額:新臺幣1,480萬元整。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國114年2⽉17⽇前以書⾯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國114年2⽉24⽇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採購案併提供電⼦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費新臺幣20元,請詳閱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六) 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領標者,得持原⼈⼯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領標憑據辦理投標。 (七)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3.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巫宥濬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218
機關代碼
3.79.53.9
單位名稱
土木建築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6樓
聯絡人
巫宥濬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218
傳真號碼
(02)27599683
電子郵件信箱
nh1752@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配合第一階段執行後擴第二階段工程(停車場闢建或更新),預估金額新臺幣500萬元,第二階段後擴執行期間為自契約執行上限金額用罄後為之,至擴充金額用罄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備光碟片或隨⾝碟⾄本處下載招標文件電⼦檔者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3/03 17:00
開標時間
114/03/04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6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4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特種基金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履約期限為通知廠商履約,施工通知單訂明各次通知之履約期限,通知期間自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瀝青混凝土、鋼筋工、模板工及廢土 處理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 承攬⼯程⼿冊。 b. 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以上應檢附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三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證明文件(查詢⽇期應為截⽌投標⽇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開標⽅式: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本公告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階段之評選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三)本案為預約式契約(開口契約),決標⽅式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以實作數量結算,招標公告之預算⾦額即契約上限⾦額:新臺幣1,480萬元整。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國114年2⽉17⽇前以書⾯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國114年2⽉24⽇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採購案併提供電⼦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費新臺幣20元,請詳閱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六) 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領標者,得持原⼈⼯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領標憑據辦理投標。 (七)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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