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3037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臺北市路邊停車費委託非現金代收業者自動代扣繳案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決標日:113/07/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973,326
原始預算
$ 3,893,31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25.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3.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曹馨予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312
機關代碼 3.79.53.9
單位名稱 營運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6樓
聯絡人 曹馨予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312
傳真號碼 (02)27599685
電子郵件信箱 pma130113@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滿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保留後續擴充18個月,增購上限金額為新臺幣1,167萬9,93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自備光碟片或USB至本處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者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8/21 17:00
開標時間 113/08/22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代收業務涉及停車民眾權益,故擬收取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府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須為中央銀行核准設立之清算、票據或金融輔助業,或營業項目需有「第一類電信事業」(G901)、「電信事業」(G903)或「金融業」(H1)或經交通部核准得執行代收縣市政府路邊停車費業務之特許事業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與第15點等規定)
附加說明 (一)開標方式: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本案為預約式契約,採不訂底價(固定價格、每張新臺幣3元),複數決標(不限得標廠商家數)方式辦理,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參考,契約上限金額為新臺幣389萬3,310元,以實際數量結算。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3年7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3年8月9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路邊停車費委託定點代收服務
預估數量 1
單位
截標時間 113/08/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3.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曹馨予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312
機關代碼
3.79.53.9
單位名稱
營運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6樓
聯絡人
曹馨予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312
傳真號碼
(02)27599685
電子郵件信箱
pma130113@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滿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保留後續擴充18個月,增購上限金額為新臺幣1,167萬9,93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自備光碟片或USB至本處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者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8/21 17:00
開標時間
113/08/22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代收業務涉及停車民眾權益,故擬收取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府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須為中央銀行核准設立之清算、票據或金融輔助業,或營業項目需有「第一類電信事業」(G901)、「電信事業」(G903)或「金融業」(H1)或經交通部核准得執行代收縣市政府路邊停車費業務之特許事業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與第15點等規定)
附加說明
(一)開標方式: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本案為預約式契約,採不訂底價(固定價格、每張新臺幣3元),複數決標(不限得標廠商家數)方式辦理,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參考,契約上限金額為新臺幣389萬3,310元,以實際數量結算。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3年7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3年8月9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路邊停車費委託定點代收服務
預估數量
1
單位
截標時間
113/08/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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