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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a130100@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履約期限屆滿前,本採購得因業務需要保留與未來向得標廠商逐年辦理後續擴充3年,每年擴充契約上限金額為947萬8,500元整(南北各區473萬9,250元整),擴充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每年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元(光碟片),自備隨身碟或光碟片者至本處領取免付費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第2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每區標新臺幣18萬元(南區標、北區標分別繳納)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特種基金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11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用罄,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交通標示工程業、交通標誌器材批發業或交通標誌器材零售業。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僅須任一項符合)
(一)EZ06010交通標示工程業
(二)F113090交通標誌器材批發業
(三)F213090交通標誌器材零售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訂定底價金額為:北區底價為新臺幣340萬元、南區底價為新臺幣340萬元。
(二)開標方式: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總價與契約上限金額依比例計算後之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契約上限金額: 新臺幣730萬元 (南區標、北區標契約上限金額均為:新臺幣365萬元)。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2年8月30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2年9月 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