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3005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松德大樓清潔維護工作勞務採購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決標日:110/02/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億樺潔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34,000
原始預算
$ 3,000,000
底價金額
$ 2,930,000
決標折數
8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3.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銀柔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058
機關代碼 3.79.53.9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聯絡人 蔡銀柔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058
傳真號碼 (02)27599692
電子郵件信箱 pma15008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且無重大違約情事,得辦理後續擴充期間至111年4月30日止或上限金額為41萬3,010元(擴充項目依原契約單價辦理清潔2個月加打蠟1次)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或自行準備光碟片、USB儲存裝置至本處領取者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07 17:00
開標時間 110/01/08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3月1日至111年2月2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9年8月25日版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以下廠商資格所提供公司登記證明等文件僅一項符合: (一)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二)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二、應檢具證明文件如下: (一)具有大樓清潔維護工作之經驗並檢具證明文件如勞務結算驗收證明書、驗收紀錄或類此得以直接證明履約經驗之文件。 (二)投標時須檢附廢棄物清運許可證明影本,若分包由他人清運廢棄物者,須檢附該廠商之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廢棄物清運許可證明影本。 (餘詳投標須知第十三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293萬元整。 (二)開標方式: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12月3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0年1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倘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本案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審定後再予決標。 (五)本採購案並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3.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銀柔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058
機關代碼
3.79.53.9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聯絡人
蔡銀柔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058
傳真號碼
(02)27599692
電子郵件信箱
pma15008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且無重大違約情事,得辦理後續擴充期間至111年4月30日止或上限金額為41萬3,010元(擴充項目依原契約單價辦理清潔2個月加打蠟1次)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或自行準備光碟片、USB儲存裝置至本處領取者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07 17:00
開標時間
110/01/08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3月1日至111年2月2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9年8月25日版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以下廠商資格所提供公司登記證明等文件僅一項符合: (一)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二)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二、應檢具證明文件如下: (一)具有大樓清潔維護工作之經驗並檢具證明文件如勞務結算驗收證明書、驗收紀錄或類此得以直接證明履約經驗之文件。 (二)投標時須檢附廢棄物清運許可證明影本,若分包由他人清運廢棄物者,須檢附該廠商之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廢棄物清運許可證明影本。 (餘詳投標須知第十三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293萬元整。 (二)開標方式: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12月3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0年1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倘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本案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審定後再予決標。 (五)本採購案並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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