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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保留後續擴充,最長期間不逾15個月或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7,281萬6,351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元(光碟片),自備光碟片或隨身碟至本處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者免付費。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至110年11月30日或預算執行上限金額用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
1.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2.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3. 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4. I301040第三方支付服務業
(二)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章程:須有從事「資訊服務」業務規定
二、屬外國廠商者之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
■非屬許可業類,須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始得完成履約事項者:外國廠商應於投標時檢附分支機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完成登記之辦事處證明文件。
(僅須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第2次)更正公告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案預算金額因預估(每張計次收費、計時收費開單勞務佣金)金額偏低,相關招標文件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履約期限、保留後續擴充之金額上限及擴充期限等,併同修正。 (詳招標文件對照表)。
二、原投標截止日、開標日期時間不變。
本次(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招標公告之「履約地點」誤點選為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修正為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二、其他公告事項、招標文件未予修正。
(一)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本公告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階段之評選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三)本採購案採購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總價與契約上限金額依比例計算後之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本契約預算執行上限為新臺幣4,368萬9,811元,契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預訂於110年3月1日)至110年11月30日,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12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12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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