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ma002210@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或自行準備光碟片、USB至本處領取者免費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第2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特種基金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110年12月20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完成安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府頒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承包商營業項目符合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丙等(含以上)、F111060衛浴設備批發業、F206040水器材料零售業、F211010建材零售業任一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為公告底價:新臺幣174萬元整。
(二)開標方式: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11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0年11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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