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3003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停車場消防安全設備定期檢測及申報(第1組)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決標日:109/01/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華一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60,000
原始預算
$ 2,260,800
底價金額
$ 2,1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3.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梁芷瑜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514
機關代碼 3.79.53.9
單位名稱 機電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聯絡人 梁芷瑜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514
傳真號碼 (02)23461319
電子郵件信箱 pma001466@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條件之決標金額辦理擴充,擴充上限為1年,預估費用為新臺幣(下同)456萬3,600元(第1組:226萬800元、第2組:230萬2,8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或自行準備光碟片至本處領取者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12 17:00
開標時間 108/12/13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資格摘要:內政部核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合格證書且營業項目必須有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基本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如下: (二)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六)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七)採電子領標者,應檢附領標憑據以利查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公告底價:第1組新臺幣216萬元整。 (二)開標方式: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本案原採複數決標,共分為2組,爰第2組標業有廠商得標,本次僅招標第1組。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12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12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六)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倘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本案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審定後再予決標。「109年度停車場消防安全設備定期檢測及申報」案預算金額新臺幣456萬3,600元(第1組226萬800元、第2組230萬2,800元),如因立法程序遭刪減,得部份或全部無條件終止契約,且訂約廠商不得因此向機關求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9年度停車場消防安全設備定期檢測及申報(第1組)
預估數量 1
單位
截標時間 108/12/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3.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梁芷瑜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514
機關代碼
3.79.53.9
單位名稱
機電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聯絡人
梁芷瑜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514
傳真號碼
(02)23461319
電子郵件信箱
pma001466@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條件之決標金額辦理擴充,擴充上限為1年,預估費用為新臺幣(下同)456萬3,600元(第1組:226萬800元、第2組:230萬2,8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或自行準備光碟片至本處領取者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12 17:00
開標時間
108/12/13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資格摘要:內政部核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合格證書且營業項目必須有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基本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如下: (二)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六)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七)採電子領標者,應檢附領標憑據以利查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公告底價:第1組新臺幣216萬元整。 (二)開標方式: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本案原採複數決標,共分為2組,爰第2組標業有廠商得標,本次僅招標第1組。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12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12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六)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倘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本案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審定後再予決標。「109年度停車場消防安全設備定期檢測及申報」案預算金額新臺幣456萬3,600元(第1組226萬800元、第2組230萬2,800元),如因立法程序遭刪減,得部份或全部無條件終止契約,且訂約廠商不得因此向機關求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9年度停車場消防安全設備定期檢測及申報(第1組)
預估數量
1
單位
截標時間
108/12/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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