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2020 已決標公告

109年福林公園等6處停車場多元支付收費系統及在席尋車系統設備租賃案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決標日:109/06/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518,600
原始預算
$ 7,916,700
底價金額
$ 7,180,000
決標折數
76.8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3.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芳誼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513
機關代碼 3.79.53.9
單位名稱 機電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聯絡人 吳芳誼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513
傳真號碼 (02)23461319
電子郵件信箱 pma190077@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得依原契約條件及收費設備租賃之決標金額擴充租期,逐年辦理,擴充上限為5年租期預估費用為新臺幣3,118萬9,2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元(光碟片)或自行準備隨身碟光碟片至本處領取者免付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29 17:00
開標時間 109/06/30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特種基金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1010電器承裝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業(僅須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718萬元整。 (二)開標方式: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履約期限 1、應於109年9月30日前完成1場設備臨時架設供測試使用,並配合機關於109年10月31日前完成測試及合格。 2、經測試完成後,於109年11月30日前或機關通知日期完成切換。 3、有關信用卡、icash與一卡通等功能,待機關提供介接規格並通知後,2個月內完成測試介接。 4、租賃期限自功能測試合格後實際切換日起算,另得擴充租期並逐年辦理,擴充上限為5年。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6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6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採購案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3.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芳誼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513
機關代碼
3.79.53.9
單位名稱
機電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聯絡人
吳芳誼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513
傳真號碼
(02)23461319
電子郵件信箱
pma190077@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得依原契約條件及收費設備租賃之決標金額擴充租期,逐年辦理,擴充上限為5年租期預估費用為新臺幣3,118萬9,2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元(光碟片)或自行準備隨身碟光碟片至本處領取者免付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29 17:00
開標時間
109/06/30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特種基金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1010電器承裝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業(僅須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718萬元整。 (二)開標方式: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履約期限 1、應於109年9月30日前完成1場設備臨時架設供測試使用,並配合機關於109年10月31日前完成測試及合格。 2、經測試完成後,於109年11月30日前或機關通知日期完成切換。 3、有關信用卡、icash與一卡通等功能,待機關提供介接規格並通知後,2個月內完成測試介接。 4、租賃期限自功能測試合格後實際切換日起算,另得擴充租期並逐年辦理,擴充上限為5年。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6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6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採購案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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