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ma130087@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郵購或現場購買(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或自行準備光碟片至本處領取者免費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親自送達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秘書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為E606010(原1F02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廠商
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
(一)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E606010(原IF02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廠商。(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其他證明文件:
(1)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營業範圍需含臺北市)。
(2)臺灣區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三)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四)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七)採電子領標者,應檢附領標憑據以利查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公告底價:第1組新臺幣303萬元整、第2組新臺幣391萬元整
(二)開標方式: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本案採複數決標,分第1組與第2組,預算金額分別為:第1組新臺幣324萬3,809元、第2組新臺幣414萬5,494元。各投標廠商僅可得標2組,依各組開決標順序如下:從第1組先開標,後開第2組,如A廠商已決標第1組並取得承包,則後開之第2組,A廠商之標單於第2組視為有效標單並可參與第2組投標與決標,若第1組流廢標,仍可開第2組。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7年12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7年12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 本採購案並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五)109年預算第1組46萬1,728元,第2組50萬40元,如因立法程序遭刪減,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契約,且訂約廠商不得因此向機關求償。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08-109年度路外停車場水電設備維護保養檢測(第1組)
品項名稱_2
108-109年度路外停車場水電設備維護保養檢測(第2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