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07 已決標公告

平面停車場(正氣橋下、臨沂街、福港街)新闢及鋪面更新工程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決標日:106/07/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湧成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750,000
原始預算
$ 13,077,371
底價金額
$ 12,040,000
決標折數
97.5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3.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孟哲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209
機關代碼 3.79.53.9
單位名稱 土木建築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聯絡人 劉孟哲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209
傳真號碼 (02)27599683
電子郵件信箱 pma120112@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臺幣50元(光碟),自備光碟或USB者免付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8 17:00
開標時間 106/07/19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5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開工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工程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綜合營造業 廠商基本資格及應檢附證明文件: (一) 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二)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電子領標者請自行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採人工領標者,應檢附人工領標憑據以利查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開標方式: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7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7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 本工程包含有價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之回收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單價為350元/M3,預估數量為114M3,預估變賣總價為39,9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作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預估詳細表如契約【第3條第6款】之附件)。 (四)本採購案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3.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孟哲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209
機關代碼
3.79.53.9
單位名稱
土木建築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聯絡人
劉孟哲
聯絡電話
(02)27590666#6209
傳真號碼
(02)27599683
電子郵件信箱
pma120112@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臺幣50元(光碟),自備光碟或USB者免付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8 17:00
開標時間
106/07/19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5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開工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工程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綜合營造業 廠商基本資格及應檢附證明文件: (一) 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二)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電子領標者請自行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採人工領標者,應檢附人工領標憑據以利查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開標方式: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7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7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 本工程包含有價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之回收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單價為350元/M3,預估數量為114M3,預估變賣總價為39,9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作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預估詳細表如契約【第3條第6款】之附件)。 (四)本採購案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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