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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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經本機關評估原得標廠商服務良好且無重大違約紀錄,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3萬元整(2個月定期維護保養費),擴充期限至111年2月28日止,並以原契約工項及單價辦理。前述增購111年度預算以經臺北市議會通過之法定預算額度為限,預算若未奉核准編列時,後續擴充約定不成立。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2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秘書室事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新臺幣50元整價購招標文件光碟1片
開標地點
1102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秘書室事務股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營業項目代碼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領標方式
專人及郵遞購領及電子領標
1.親自領取:自109年10月30日起至109年11月3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至本處秘書室事務股領取,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
2.郵購領取:自109年10月30日起至109年11月3日止,郵購者請自備小型回郵信封連同回
郵25元(掛號)或37元(限掛)放入郵購信封內(小型),郵購信封上方並請註名郵購「110年度松德大樓機電設備保養維護勞務採購案」招標文件,請自行估量時間,並於領標截止期限內寄至本處領取地點(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www.geps.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
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50元整;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電子投標暫不受理。
其他
1.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其他招標文件。
2.針對本案如有疑義.異議及檢舉事項,請向下列單位提出:
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1月2日前,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即109年11月2日)。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處提出異議。檢舉:本處政風室檢舉專線27599959。
3.
本案公告底價
新臺幣壹佰陸拾萬元整。
4.110年度經費得依臺北市議會審議結果調整,預算完成立法程序前,本處得先保留決標,並依投標須知第59點(四)辦理。
5.本案為第2次公告,未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重新領標,或沿用第1次公告領取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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