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424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委託辦理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客服資訊中心案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決標日:109/06/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評選序位第1、台灣大車隊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120,000
原始預算
$ 42,12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機關代碼 3.79.53.8
標的分類 勞務類754-電信相關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游智銘
聯絡電話 (02)27274168分機8532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9.53.8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一般運輸科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游智銘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274168分機8532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7591809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gt_cm@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090424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09年度委託辦理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客服資訊中心案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勞務類754-電信相關服務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42,120,0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更正序號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09/04/28
招標資料:原公告日 109/04/27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秘書室事務股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新臺幣50元整價購招標文件光碟1片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5/21 17: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5/22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00000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秘書室事務股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30日為籌備期,營運期詳附加說明[其他]第2點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契約範本
其他: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情形: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客服中心同性質之勞務契約,其單年度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5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000萬元;應附證明文件:採購業主出示之驗收證明或其他完成證明影本。 2.具有相當人力者,其情形:投標廠商於國內之員工總數不低於100人;應附證明文件: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影本(所提供資料如有涉及個資法無法公開之欄位,請將該部分予以遮蔽)。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領取:自109年4月27日起至109年5月21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至本處秘書室事務股領取,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 2.郵購領取:自109年4月27日起至109年5月21日止,郵購者須使用郵政匯票(現金不受理),匯票抬頭請開立「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並自備小型回郵信封連同回郵25元(掛號)或37元(限掛)放入郵購信封內,郵購信封上方並請註明郵購「109年度委託辦理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客服資訊中心案」招標文件,請自行估量時間,並於領標截止期限內寄至本處領取地點(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 。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50元整;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電子投標暫不受理 [開標地點]本處開標室(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評選時間及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 [決標方式]經評選優勝者,取得與本處優先議價權 [其他] 1.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其他招標文件。 2.履約期限: (1)自決標日次日起30日為籌備期 (2)營運日(營運期起始日)為籌備期滿後機關指定日,營運期計3年(第1年第1月為營運日所在月,次月1日為營運期第2月第1日)。 3.針對本案如有疑義、異議及檢舉事項,請向下列單位提出: 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5月3日前,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即109年5月20日)。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處提出異議。檢舉:本處政風室檢舉專線27599959。 4.廠商履約期間經機關評估表現優良,機關得以原契約每年契約價金及條件辦理後續擴充1年。 5.本契約人力配置內容係以328輛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數量可能產生之話務量設計,未來如本市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數量增(減)每達10輛,則自達成之月份(由機關15日前通知),廠商須增(減)1名支援人力,每月給付價金增(減)新臺幣2萬821元。 6.實際擴充金額得視預算審查及核准情形調整,擴充總金額不超過1,404萬元,預估擴充所需金額計入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下同) 5,616萬元。 7.本案為第1次更正公告,係為原公告之「履約期限」及投標封套之「開標時間」與其他招標文件內容不一致,非屬重大改變招標文件,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得免延長等標期,惟仍請廠商重新領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4-30T12:41:13+08:00
機關代碼 3.79.53.8
單位名稱 一般運輸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聯絡人 游智銘
聯絡電話 (02)27274168分機8532
傳真號碼 (02)27591809
電子郵件信箱 gt_cm@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04/28
原公告日 109/04/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秘書室事務股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新臺幣50元整價購招標文件光碟1片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5/21 17:30
開標時間 109/05/22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00000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秘書室事務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30日為籌備期,營運期詳附加說明[其他]第2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契約範本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情形: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客服中心同性質之勞務契約,其單年度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5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000萬元;應附證明文件:採購業主出示之驗收證明或其他完成證明影本。 2.具有相當人力者,其情形:投標廠商於國內之員工總數不低於100人;應附證明文件: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影本(所提供資料如有涉及個資法無法公開之欄位,請將該部分予以遮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領取:自109年4月27日起至109年5月21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至本處秘書室事務股領取,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 2.郵購領取:自109年4月27日起至109年5月21日止,郵購者須使用郵政匯票(現金不受理),匯票抬頭請開立「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並自備小型回郵信封連同回郵25元(掛號)或37元(限掛)放入郵購信封內,郵購信封上方並請註明郵購「109年度委託辦理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客服資訊中心案」招標文件,請自行估量時間,並於領標截止期限內寄至本處領取地點(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 。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50元整;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電子投標暫不受理 [開標地點]本處開標室(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評選時間及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 [決標方式]經評選優勝者,取得與本處優先議價權 [其他] 1.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其他招標文件。 2.履約期限: (1)自決標日次日起30日為籌備期 (2)營運日(營運期起始日)為籌備期滿後機關指定日,營運期計3年(第1年第1月為營運日所在月,次月1日為營運期第2月第1日)。 3.針對本案如有疑義、異議及檢舉事項,請向下列單位提出: 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5月3日前,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即109年5月20日)。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處提出異議。檢舉:本處政風室檢舉專線27599959。 4.廠商履約期間經機關評估表現優良,機關得以原契約每年契約價金及條件辦理後續擴充1年。 5.本契約人力配置內容係以328輛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數量可能產生之話務量設計,未來如本市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數量增(減)每達10輛,則自達成之月份(由機關15日前通知),廠商須增(減)1名支援人力,每月給付價金增(減)新臺幣2萬821元。 6.實際擴充金額得視預算審查及核准情形調整,擴充總金額不超過1,404萬元,預估擴充所需金額計入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下同) 5,616萬元。 7.本案為第1次更正公告,係為原公告之「履約期限」及投標封套之「開標時間」與其他招標文件內容不一致,非屬重大改變招標文件,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得免延長等標期,惟仍請廠商重新領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5/21 17:30
開標日期 109/05/22 10:00
openfun_brief_type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更正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109年度委託辦理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客服資訊中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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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3.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游智銘
聯絡電話
(02)27274168分機8532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9.53.8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一般運輸科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游智銘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274168分機8532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7591809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gt_cm@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090424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09年度委託辦理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客服資訊中心案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42,120,0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更正序號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09/04/28
招標資料:原公告日
109/04/27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秘書室事務股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新臺幣50元整價購招標文件光碟1片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5/21 17: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5/22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00000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秘書室事務股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30日為籌備期,營運期詳附加說明[其他]第2點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契約範本
其他: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情形: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客服中心同性質之勞務契約,其單年度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5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000萬元;應附證明文件:採購業主出示之驗收證明或其他完成證明影本。 2.具有相當人力者,其情形:投標廠商於國內之員工總數不低於100人;應附證明文件: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影本(所提供資料如有涉及個資法無法公開之欄位,請將該部分予以遮蔽)。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領取:自109年4月27日起至109年5月21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至本處秘書室事務股領取,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 2.郵購領取:自109年4月27日起至109年5月21日止,郵購者須使用郵政匯票(現金不受理),匯票抬頭請開立「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並自備小型回郵信封連同回郵25元(掛號)或37元(限掛)放入郵購信封內,郵購信封上方並請註明郵購「109年度委託辦理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客服資訊中心案」招標文件,請自行估量時間,並於領標截止期限內寄至本處領取地點(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 。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50元整;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電子投標暫不受理 [開標地點]本處開標室(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評選時間及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 [決標方式]經評選優勝者,取得與本處優先議價權 [其他] 1.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其他招標文件。 2.履約期限: (1)自決標日次日起30日為籌備期 (2)營運日(營運期起始日)為籌備期滿後機關指定日,營運期計3年(第1年第1月為營運日所在月,次月1日為營運期第2月第1日)。 3.針對本案如有疑義、異議及檢舉事項,請向下列單位提出: 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5月3日前,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即109年5月20日)。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處提出異議。檢舉:本處政風室檢舉專線27599959。 4.廠商履約期間經機關評估表現優良,機關得以原契約每年契約價金及條件辦理後續擴充1年。 5.本契約人力配置內容係以328輛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數量可能產生之話務量設計,未來如本市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數量增(減)每達10輛,則自達成之月份(由機關15日前通知),廠商須增(減)1名支援人力,每月給付價金增(減)新臺幣2萬821元。 6.實際擴充金額得視預算審查及核准情形調整,擴充總金額不超過1,404萬元,預估擴充所需金額計入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下同) 5,616萬元。 7.本案為第1次更正公告,係為原公告之「履約期限」及投標封套之「開標時間」與其他招標文件內容不一致,非屬重大改變招標文件,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得免延長等標期,惟仍請廠商重新領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4-30T12:41:13+08:00
機關代碼
3.79.53.8
單位名稱
一般運輸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聯絡人
游智銘
聯絡電話
(02)27274168分機8532
傳真號碼
(02)27591809
電子郵件信箱
gt_cm@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04/28
原公告日
109/04/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秘書室事務股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新臺幣50元整價購招標文件光碟1片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5/21 17:30
開標時間
109/05/22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00000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秘書室事務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30日為籌備期,營運期詳附加說明[其他]第2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契約範本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情形: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客服中心同性質之勞務契約,其單年度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5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000萬元;應附證明文件:採購業主出示之驗收證明或其他完成證明影本。 2.具有相當人力者,其情形:投標廠商於國內之員工總數不低於100人;應附證明文件: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影本(所提供資料如有涉及個資法無法公開之欄位,請將該部分予以遮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領取:自109年4月27日起至109年5月21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至本處秘書室事務股領取,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 2.郵購領取:自109年4月27日起至109年5月21日止,郵購者須使用郵政匯票(現金不受理),匯票抬頭請開立「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並自備小型回郵信封連同回郵25元(掛號)或37元(限掛)放入郵購信封內,郵購信封上方並請註明郵購「109年度委託辦理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客服資訊中心案」招標文件,請自行估量時間,並於領標截止期限內寄至本處領取地點(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 。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50元整;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電子投標暫不受理 [開標地點]本處開標室(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評選時間及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 [決標方式]經評選優勝者,取得與本處優先議價權 [其他] 1.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其他招標文件。 2.履約期限: (1)自決標日次日起30日為籌備期 (2)營運日(營運期起始日)為籌備期滿後機關指定日,營運期計3年(第1年第1月為營運日所在月,次月1日為營運期第2月第1日)。 3.針對本案如有疑義、異議及檢舉事項,請向下列單位提出: 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5月3日前,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即109年5月20日)。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處提出異議。檢舉:本處政風室檢舉專線27599959。 4.廠商履約期間經機關評估表現優良,機關得以原契約每年契約價金及條件辦理後續擴充1年。 5.本契約人力配置內容係以328輛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數量可能產生之話務量設計,未來如本市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數量增(減)每達10輛,則自達成之月份(由機關15日前通知),廠商須增(減)1名支援人力,每月給付價金增(減)新臺幣2萬821元。 6.實際擴充金額得視預算審查及核准情形調整,擴充總金額不超過1,404萬元,預估擴充所需金額計入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下同) 5,616萬元。 7.本案為第1次更正公告,係為原公告之「履約期限」及投標封套之「開標時間」與其他招標文件內容不一致,非屬重大改變招標文件,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得免延長等標期,惟仍請廠商重新領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5/21 17:30
開標日期
109/05/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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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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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委託辦理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客服資訊中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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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754-電信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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