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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增購權利,後續車隊擴充增購金額不得超過預算金額百分之五十,增購項目及內容依原契約工作項目之單價簽訂擴充契約(惟實際擴充金額需視相關預算審查核准情形調整)。機關於契約期限屆滿,尚未完成後續身心障礙車輛接續服務作業時,經機關通知後,廠商應依本案契約書規定之內容繼續服務,期間視機關需求及可擴充額度定之。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秘書室事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新臺幣50元整價購招標光碟1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秘書室事務股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6個月為籌備期。營運期詳附加說明
其他
1.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其他招標文件。
2.自決標日次日起6個月為籌備期(倘有不可抗力等因素致無法於期限內完成籌備,廠商須於籌備期限期滿前,檢具相關佐證資料向廠商提出申請延長,延長時間以1個月為限)。籌備期內如廠商籌備完成部分車輛(未達100輛),亦可報請機關查核後,由機關核定起始日開始營運,費用依契約規定比例計算,惟決標日次日起6個月內應完成100輛車籌備事宜。廠商完成籌備事項,須經機關查核確實完成,並以營運首月月初1日為原則核定營運日期,始得開始營運。自營運首日起計48個月為營運期間(如提前營運亦然)。
3.針對本案如有疑義.異議及檢舉事項,請向下列單位提出:
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月24日前,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即108年1月27日)。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處提出異議。檢舉:本處政風室檢舉專線27599959。
4.預定決標日期: 108年2月28日
5.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勞務委託性質特殊,僅採用本府訂定之契約範本恐無法完整規範乙方(受託廠商)應遵守之服務項目及相關規則,故本案契約條文內容以目前執行中之契約為架構,再納入契約範本之相關通用性條約。
廠商資格摘要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公路汽車客運業(G101011)、市區汽車客運業(G101021)、計程車客運業(G101031)、小客車租賃業(G101041)或遊覽車客運業(G101051)等,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各項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領取:自108年1月23日起至108年1月28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至本處秘書室事務股領取,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
2. 郵購領取:自108年1月23日起至108年1月28日止,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50元整,郵購者須使用郵政匯票(現金不受理),匯票抬頭請開立「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並請自備小型回郵信封,連同回郵25元(掛號)或37元(限掛)放入郵購信封內,信封上方並請註明郵購「108年度租用100輛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運輸服務」招標文件,請自行估量時間並於領標截止期限內寄至本處領取地點(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50元整;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電子投標暫不受理。
本案公告委員
委員黃台生、委員陳其華、委員周文生、委員蘇振維、委員陳正良、委員黃志成、委員陳春富、委員林敏慧 、委員許朝富、委員王晴紋、委員劉天富、委員黃俊男、委員尚錦堂、委員楊志清、委員林玟漪。
6.108年度經費得依臺北市議會審議結果調整,預算完成立法程序前,本處得先保留決標。
7.依投標須知第六十三點最有利標決標原則第(五)款第2目之(1)價格納入評比,以序位法第一者評定之。並以最有利標廠商報價為決標價,廠商報價不得超過公告預算金額。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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