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t_ak5270@mail.taipei.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擴充權利,擴充期間依原契約內容及單價計算,全案擴充後金額不逾新臺幣43,536,000元,各標擴充後延長期限以不超過107年7月為原則。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秘書室事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新臺幣50元整價購招標光碟1片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秘書室事務股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頒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經政府核准設立之甲級電器承裝業,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各項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領取:自106年05月05日起至106年05月09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至本處秘書室事務股領取,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
2.郵購領取:自106年05月05日起至106年05月09日止,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50元整,郵購者須使用郵政匯票(現金不受理),匯票抬頭請開立「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並請自備小型回郵信封,連同回郵25元(掛號)或37元(限掛)放入郵購信封內,信封上方並請註明郵購「106年臺北市公車候車亭電力申裝工程」招標文件,請自行估量時間並於領標截止期限內寄至本處領取地點(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50元整;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電子投標暫不受理
其他
1.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其他招標文件。
2.針對本案如有疑義.異議及檢舉事項,請向下列單位提出:
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05月06日前,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即106年05月08日)。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處提出異議。檢舉:本處政風室檢舉專線27599959。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3.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
4.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或以書面方式通知廠商履約,通報單或書面通知內明訂各次履約期限,各次通報單或書面通知之履約期限以該次通知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履約期間自工程決標次日至107年4月30日止。
5.本案若有需求,將進行後續擴充,擴充期間依原契約內容及單價計算,全案擴充後金額不逾新臺幣43,536,000元,各標擴充後延長期限以不超過107年7月為原則。
6.各投標廠商僅可得標1項,各項開標順序為第1項、第2項,本案係採複數決標方式,其作業程序如下:
(1)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未超底價之最低標廠商,為決標對象。倘無決標廠商時,本機關就尚未得標廠商中未超底價之最低標為決標對象;否則按下列程序辦理。
(2)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或按第1款之程序辦理結果,仍未有廠商得標,而未得標廠商標價均超過底價時,本機關得按下列程序進行:
a、由尚未得標廠商中之最低標價優先減價1次,若合於底價以內,則按前述第1款程序辦理。
b、若最低標優先減價1次結果,仍超過底價,則由所有尚未得標之合於招標文件廠商比減價格(不超過3次),若比減結果最低標價未超過底價或有其他未超底價之廠商,則依前述第1款程序辦理。
(3)依據前述第2款程序辦理結果,投標廠商之最低標價仍未超過底價,或仍未有廠商得標時,而尚未得標廠商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本機關確有緊急情事時,得就該最低標案政府採購法第53條第2項之規定辦理。若未採超底價決標,本案視為廢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06年臺北市公車候車亭電力申裝工程(第1項)
品項名稱_2
106年臺北市公車候車亭電力申裝工程(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