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1151A0020 已決標公告

115-116年度交通號誌及管道工程案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決標日:115/03/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達客利科技有限公司、中陸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4,000,000
原始預算
$ 46,786,966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31.3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3.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韋澔
聯絡電話 (02)27599741#7518
機關代碼 3.79.53.4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
聯絡人 李韋澔
聯絡電話 (02)27599741#7518
傳真號碼 (02)27599724
電子郵件信箱 n06278@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工程需求,於履約期限屆滿前,經評估得標廠商服務良好且無重大違約紀錄,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擴充,各分項擴充上限金額新臺幣1,980萬元,最後通知期限至116年11月30日止,並以原契約條件內容及價金(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前述增購預算以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額度為限,預算若未奉核准編列時,後續擴充約定無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2/26
原公告日 115/0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重複性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50元
付款方式 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3/13 17:00
開標時間 115/03/16 14: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339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線上繳納押標金指定帳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路證核定可施工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或上限金額用罄止餘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2)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E0603080(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之一(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5年3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518;傳真號碼:(02)2759-972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3月6日前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4.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5.配合市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完成工商憑證申辦作業及以公司名義申請台北通,並向本府資訊局申請MyDoc電子憑證註冊,俾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 6.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 第1次更正公告內容如下: 1.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5年3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518;傳真號碼:(02)2759-972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3月9日前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4.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5.配合市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完成工商憑證申辦作業及以公司名義申請台北通,並向本府資訊局申請MyDoc電子憑證註冊,俾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 6.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5-116年度交通號誌及管道工程案(南)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46,786,966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15-116年度交通號誌及管道工程案(東)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115-116年度交通號誌及管道工程案(北)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3.4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韋澔
聯絡電話
(02)27599741#7518
機關代碼
3.79.53.4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
聯絡人
李韋澔
聯絡電話
(02)27599741#7518
傳真號碼
(02)27599724
電子郵件信箱
n06278@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工程需求,於履約期限屆滿前,經評估得標廠商服務良好且無重大違約紀錄,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擴充,各分項擴充上限金額新臺幣1,980萬元,最後通知期限至116年11月30日止,並以原契約條件內容及價金(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前述增購預算以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額度為限,預算若未奉核准編列時,後續擴充約定無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2/26
原公告日
115/0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重複性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50元
付款方式
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3/13 17:00
開標時間
115/03/16 14: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339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線上繳納押標金指定帳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路證核定可施工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或上限金額用罄止餘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2)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E0603080(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之一(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5年3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518;傳真號碼:(02)2759-972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3月6日前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4.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5.配合市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完成工商憑證申辦作業及以公司名義申請台北通,並向本府資訊局申請MyDoc電子憑證註冊,俾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 6.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 第1次更正公告內容如下: 1.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5年3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518;傳真號碼:(02)2759-972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3月9日前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4.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5.配合市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完成工商憑證申辦作業及以公司名義申請台北通,並向本府資訊局申請MyDoc電子憑證註冊,俾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 6.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5-116年度交通號誌及管道工程案(南)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46,786,966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15-116年度交通號誌及管道工程案(東)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115-116年度交通號誌及管道工程案(北)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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