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53.4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9 - 其他運輸設備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王秋景 |
| 聯絡電話 | (02)27599741#7214 |
| raw_text_length | 3165 |
| 機關代碼 | 3.79.53.4 |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 |
| 聯絡人 | 王秋景 |
| 聯絡電話 | (02)27599741#7214 |
| 傳真號碼 | (02)27599737 |
| 電子郵件信箱 | te10273@mail.taipei.gov.tw |
| 標案案號 | te111019 |
| 標案名稱 | 111年度臺北市交通資料蒐集系統租賃案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9 - 其他運輸設備及其零件 |
| 財物採購性質 | 租賃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 | 9,362,103元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契約履約期限屆滿前,經機關評估原得標廠商服務良好且無重大違約紀錄,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年度擴充,最多36個月,擴充上限金額4,005萬7,769元(112年1,384萬4,659元,113年1,418萬179元,114年1,203萬2,931元),擴充最後通知期限為各該年度11月30日前,以原契約條件內容及價金(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前述增購112-114年度預算以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之法定預算額度為限,預算若未奉核准編列時,後續擴充約定無效。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1/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秘書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份50元,郵寄80元(可悠遊卡付款)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1/24 09:00 |
| 開標時間 | 111/01/24 10:3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00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線上繳納押標金指定帳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餘詳契約第7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府頒版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附加說明 | 1.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計算至仟元,仟元以下無條件捨去)。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