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109053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既有手孔防滑財物採購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決標日:109/06/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恒同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29,200
原始預算
$ 2,696,880
底價金額
$ 2,669,000
決標折數
64.7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3.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9 - 其他運輸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秀珍
聯絡電話 (02)27599741#7217
機關代碼 3.79.53.4
單位名稱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
聯絡人 陳秀珍
聯絡電話 (02)27599741#7217
傳真號碼 (02)27599737
電子郵件信箱 te10278@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669,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6/04
原公告日 109/05/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50元,郵寄80元〈可用悠遊卡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6/10 14:30
開標時間 109/06/10 15: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線上繳納押標金指定帳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12/31或累計交貨金額達契約上限餘詳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府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二、僅須任一項符合: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603080)、交通標示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Z06010)、自來水管承裝商(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501011)、電信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701010)、其他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Z99990)之一 三、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3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本案最後交貨通知期限為109年11月20日,或累計通知金額達契約上限金額(原公告登載109年12月20日止)。【更正事項說明】 二、以上無變更文件異動。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5月22日、109年5月25日、109年6月1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廠商資格及延長等標期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603080)、交通標示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Z06010)、自來水管承裝商(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501011)、電信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701010)、其他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Z99990)之一 ■截標時間:109年6月10日下午14:30;開標時間:109年6月10日下午15:30【更正事項說明】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9年6月5日。 五、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六、押標金有效期請一併延長。 七、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5月22日及25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原開標時間為109年6月2日上午10:30改為同日上午11:30分【更正事項說明】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附投標封套】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5月22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1)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2)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6萬元。 (3)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4)履約期限:預定109年12月31日。 (5)本案採總價決標(即以甲方標封內所附詳細表各項目之複價總和),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依據「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辦理,本案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至109年12月20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6)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上限金額為2,696,880元整。 (7)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8)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09年5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2759-9741#7217;傳真號碼: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截止投標前1上班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9)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10)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2,669,000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10 14: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3.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秀珍
聯絡電話
(02)27599741#7217
機關代碼
3.79.53.4
單位名稱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
聯絡人
陳秀珍
聯絡電話
(02)27599741#7217
傳真號碼
(02)27599737
電子郵件信箱
te10278@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669,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6/04
原公告日
109/05/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50元,郵寄80元〈可用悠遊卡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6/10 14:30
開標時間
109/06/10 15: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線上繳納押標金指定帳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12/31或累計交貨金額達契約上限餘詳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府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二、僅須任一項符合: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603080)、交通標示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Z06010)、自來水管承裝商(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501011)、電信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701010)、其他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Z99990)之一 三、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3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本案最後交貨通知期限為109年11月20日,或累計通知金額達契約上限金額(原公告登載109年12月20日止)。【更正事項說明】 二、以上無變更文件異動。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5月22日、109年5月25日、109年6月1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廠商資格及延長等標期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603080)、交通標示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Z06010)、自來水管承裝商(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501011)、電信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701010)、其他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Z99990)之一 ■截標時間:109年6月10日下午14:30;開標時間:109年6月10日下午15:30【更正事項說明】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9年6月5日。 五、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六、押標金有效期請一併延長。 七、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5月22日及25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原開標時間為109年6月2日上午10:30改為同日上午11:30分【更正事項說明】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附投標封套】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5月22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1)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2)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6萬元。 (3)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4)履約期限:預定109年12月31日。 (5)本案採總價決標(即以甲方標封內所附詳細表各項目之複價總和),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依據「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辦理,本案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至109年12月20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6)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上限金額為2,696,880元整。 (7)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8)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09年5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2759-9741#7217;傳真號碼: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截止投標前1上班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9)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10)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2,669,000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10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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