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e10278@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50元,郵寄80元〈可用悠遊卡付款〉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線上繳納押標金指定帳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109/12/31或累計交貨金額達契約上限餘詳契約第7條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二、僅須任一項符合: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603080)、交通標示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Z06010)、自來水管承裝商(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501011)、電信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701010)、其他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Z99990)之一
三、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3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本案最後交貨通知期限為109年11月20日,或累計通知金額達契約上限金額(原公告登載109年12月20日止)。【更正事項說明】
二、以上無變更文件異動。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5月22日、109年5月25日、109年6月1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廠商資格及延長等標期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603080)、交通標示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Z06010)、自來水管承裝商(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501011)、電信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701010)、其他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Z99990)之一
■截標時間:109年6月10日下午14:30;開標時間:109年6月10日下午15:30【更正事項說明】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9年6月5日。
五、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六、押標金有效期請一併延長。
七、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5月22日及25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原開標時間為109年6月2日上午10:30改為同日上午11:30分【更正事項說明】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附投標封套】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5月22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1)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2)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6萬元。
(3)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4)履約期限:預定109年12月31日。
(5)本案採總價決標(即以甲方標封內所附詳細表各項目之複價總和),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依據「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辦理,本案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至109年12月20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6)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上限金額為2,696,880元整。
(7)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8)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09年5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2759-9741#7217;傳真號碼: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截止投標前1上班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9)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10)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2,669,000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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