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109021 已決標公告

109至110年度控制器裝設及購置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決標日:109/03/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良基電子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22200093
決標金額
$ 27,107,050
原始預算
$ 28,619,018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4.72 %
投標廠商列表 (共 6 家)
廠商名稱 狀態 投標金額 價差
良基電子工程有限公司 $ 27,107,050 WINNER
集翊有限公司 未得標 -- --
道祿工程有限公司 未得標 $ 26,000,000 -$ 1,107,050
中陸企業有限公司 未得標 $ 28,000,000 +$ 892,950
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未得標 $ 28,332,828 +$ 1,225,778
中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未得標 $ 28,500,000 +$ 1,392,950
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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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3.4
標的分類 財物類449-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禹亭
聯絡電話 (02)27599741分機7216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9.53.4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蔡禹亭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599741分機7216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7599737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te10716@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te109021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09至110年度控制器裝設及購置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財物類449-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28,619,018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更正序號 02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09/02/25
招標資料:原公告日 109/02/13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50元,郵寄80元(可悠遊卡付款)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3/04 10: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3/04 15: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0萬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秘書室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最後通知期限為110年11月20日或累計總價達契約上限金額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府頒版本
其他: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代碼E603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代碼:CC01080)、電子材料批發業(代碼:F1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代碼:F219010)之一 (二)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招標公告更正內容如下: 一、變更文件異動: 本案前於2/20日修正評選須知之評選項目項次4-「其他優惠承諾」相關說明供投標廠商參照,惟因評選評比表之附表3-初審意見表未一併更正,爰於本次辦理更正。(詳招標文件)。 二、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展延至109年3月4日上午10:00分截止投標,109年3月4日下午15:00開標。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9年3月2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3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1)決標日期:預定開標日後60日內 (2)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80萬元 (3)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4)履約期限::本案最後通知期限為110年11月20日或裝設通知單累計採購總價達契約上限金額(餘詳契約第7條及補充說明)。 (5)「服務建議書」及「簡報」綜合評定分數,經公開評選優勝者,取得與本處優先議價權,評選辦法詳閱(評選須知)服務建議書頁數以不超過60頁為限,共計15份。 (6)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7)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09年3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2759-9741#7216;傳真號碼: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截止投標前1上班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8)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9)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 變更招標文件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10)本案採總價決標(即以甲方標封內所附詳細表各項目之複價總和),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六十四條之一」執行注意事項辦理。 (1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上限金額為28,619,018元整。 (12)本採購案預算來源為109-110年度連續預算,如因政策改變,廠商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或所需經費刪減以致無法執行時,本處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廠商不得要求所失利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2-27T19:37:32+08:00
機關代碼 3.79.53.4
單位名稱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
聯絡人 蔡禹亭
聯絡電話 (02)27599741分機7216
傳真號碼 (02)27599737
電子郵件信箱 te10716@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2/25
原公告日 109/0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50元,郵寄80元(可悠遊卡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3/04 10:00
開標時間 109/03/04 15: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0萬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最後通知期限為110年11月20日或累計總價達契約上限金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府頒版本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代碼E603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代碼:CC01080)、電子材料批發業(代碼:F1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代碼:F219010)之一 (二)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招標公告更正內容如下: 一、變更文件異動: 本案前於2/20日修正評選須知之評選項目項次4-「其他優惠承諾」相關說明供投標廠商參照,惟因評選評比表之附表3-初審意見表未一併更正,爰於本次辦理更正。(詳招標文件)。 二、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展延至109年3月4日上午10:00分截止投標,109年3月4日下午15:00開標。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9年3月2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3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1)決標日期:預定開標日後60日內 (2)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80萬元 (3)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4)履約期限::本案最後通知期限為110年11月20日或裝設通知單累計採購總價達契約上限金額(餘詳契約第7條及補充說明)。 (5)「服務建議書」及「簡報」綜合評定分數,經公開評選優勝者,取得與本處優先議價權,評選辦法詳閱(評選須知)服務建議書頁數以不超過60頁為限,共計15份。 (6)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7)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09年3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2759-9741#7216;傳真號碼: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截止投標前1上班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8)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9)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 變更招標文件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10)本案採總價決標(即以甲方標封內所附詳細表各項目之複價總和),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六十四條之一」執行注意事項辦理。 (1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上限金額為28,619,018元整。 (12)本採購案預算來源為109-110年度連續預算,如因政策改變,廠商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或所需經費刪減以致無法執行時,本處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廠商不得要求所失利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3/04 10:00
開標日期 109/03/0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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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fun_brief_category 財物類449-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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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3.4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禹亭
聯絡電話
(02)27599741分機7216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9.53.4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蔡禹亭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599741分機7216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7599737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te10716@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te109021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09至110年度控制器裝設及購置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28,619,018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更正序號
02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09/02/25
招標資料:原公告日
109/02/13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50元,郵寄80元(可悠遊卡付款)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3/04 10: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3/04 15: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0萬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秘書室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最後通知期限為110年11月20日或累計總價達契約上限金額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府頒版本
其他: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代碼E603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代碼:CC01080)、電子材料批發業(代碼:F1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代碼:F219010)之一 (二)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招標公告更正內容如下: 一、變更文件異動: 本案前於2/20日修正評選須知之評選項目項次4-「其他優惠承諾」相關說明供投標廠商參照,惟因評選評比表之附表3-初審意見表未一併更正,爰於本次辦理更正。(詳招標文件)。 二、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展延至109年3月4日上午10:00分截止投標,109年3月4日下午15:00開標。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9年3月2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3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1)決標日期:預定開標日後60日內 (2)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80萬元 (3)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4)履約期限::本案最後通知期限為110年11月20日或裝設通知單累計採購總價達契約上限金額(餘詳契約第7條及補充說明)。 (5)「服務建議書」及「簡報」綜合評定分數,經公開評選優勝者,取得與本處優先議價權,評選辦法詳閱(評選須知)服務建議書頁數以不超過60頁為限,共計15份。 (6)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7)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09年3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2759-9741#7216;傳真號碼: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截止投標前1上班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8)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9)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 變更招標文件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10)本案採總價決標(即以甲方標封內所附詳細表各項目之複價總和),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六十四條之一」執行注意事項辦理。 (1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上限金額為28,619,018元整。 (12)本採購案預算來源為109-110年度連續預算,如因政策改變,廠商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或所需經費刪減以致無法執行時,本處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廠商不得要求所失利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2-27T19:37:32+08:00
機關代碼
3.79.53.4
單位名稱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
聯絡人
蔡禹亭
聯絡電話
(02)27599741分機7216
傳真號碼
(02)27599737
電子郵件信箱
te10716@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2/25
原公告日
109/0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50元,郵寄80元(可悠遊卡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3/04 10:00
開標時間
109/03/04 15: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0萬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最後通知期限為110年11月20日或累計總價達契約上限金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府頒版本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代碼E603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代碼:CC01080)、電子材料批發業(代碼:F1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代碼:F219010)之一 (二)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招標公告更正內容如下: 一、變更文件異動: 本案前於2/20日修正評選須知之評選項目項次4-「其他優惠承諾」相關說明供投標廠商參照,惟因評選評比表之附表3-初審意見表未一併更正,爰於本次辦理更正。(詳招標文件)。 二、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展延至109年3月4日上午10:00分截止投標,109年3月4日下午15:00開標。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9年3月2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3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1)決標日期:預定開標日後60日內 (2)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80萬元 (3)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4)履約期限::本案最後通知期限為110年11月20日或裝設通知單累計採購總價達契約上限金額(餘詳契約第7條及補充說明)。 (5)「服務建議書」及「簡報」綜合評定分數,經公開評選優勝者,取得與本處優先議價權,評選辦法詳閱(評選須知)服務建議書頁數以不超過60頁為限,共計15份。 (6)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7)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09年3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2759-9741#7216;傳真號碼: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截止投標前1上班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8)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9)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 變更招標文件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10)本案採總價決標(即以甲方標封內所附詳細表各項目之複價總和),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六十四條之一」執行注意事項辦理。 (1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上限金額為28,619,018元整。 (12)本採購案預算來源為109-110年度連續預算,如因政策改變,廠商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或所需經費刪減以致無法執行時,本處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廠商不得要求所失利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3/04 10:00
開標日期
109/03/0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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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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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至110年度控制器裝設及購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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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449-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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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79.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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