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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限屆滿後,經機關評估原得標廠商服務良好且無重大違約情形,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單一標案擴充金額上限為 2,500萬元,擴充最後通知期限至109年11月30日止,並以原契約工項及單價辦理。前述增購預算以經臺北市議會通過之法定預算額度或其他報准之預算來源為限,預算若未奉核准編列時,後續擴充約定無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郵寄130元(可用悠遊卡付款)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最後通知期限 108年11月30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需符合下列之一:
(1)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a.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2)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0603080)
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三、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初審意見表二、評選項目「縮短工期之承諾(15%)」內文「廠商得針對影響民眾之關鍵工項及如何多點施工及各工項介面之研討以利縮短工期,並提出如何優於20萬/天的工期計算方式辦理工程執行」,原文為18萬/天更正為20萬/天【更正事項說明】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評選評比表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2月1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1)決標日期:預定開標日後60日內
(2)履約保證金:每標各4,159,000元
(3)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計算至仟元,仟元以下無條件捨去)。
(4)履約期限:最後通知期限 108年11月30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止。
(5)本案屬預算金額1,000萬元以上之工程採購,得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第84點規定提供決標單價電子檔。
(6)本案採總價決標(即以甲方標封內所附詳細表各項目之複價總和),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依據「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辦理。
(7)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上限金額每標各為41,590,000元整。
(8)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9)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08年2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2759-9741#7217;傳真號碼: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截止投標前1上班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10)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11)本採購案係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未訂底價,以複數決標方式辦理,投標廠商投標書僅需投1份,適用3個分項,但本標案之最有利標廠商僅可得1標,決標順序先決第1標,次決第2標,最後決第3標。
(12)評選辦法詳閱評選須知,服務建議書以不超過60頁為限,共計【15】份(正本1份,副本【14】份)。
(14)評選會議會日期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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