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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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50元,郵寄80元(可悠遊卡付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開工至108年12月31日止餘詳契約第7條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3080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 、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E70103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或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之任一證明
二、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工作說明書」參(二)2有關承商確認偵測率之頻次,由每季1次變更為每年2次。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工作說明書」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8年1月4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7年12月25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一、決標日期:預定開標日後30日內。
二、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三、保固保證金:無需繳納。
四、履約期限:詳契約第7條規定及工作說明書。
五、經公開評選優勝者取得與本處優先議價權,評選辦法詳閱評選須知;服務建議書15份,頁數不超過50頁。
六、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日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17:00。
七、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2月2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7217,業務單位連絡電話02-25567161#7423;傳真號碼02-27599737;地址:臺北市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截止投標前一上班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八、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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