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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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松德路300號7樓
電子郵件信箱
te10457@mail.taipei.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限屆滿後,經機關評估原得標廠商服務良好且無重大違約記錄,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事宜,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120萬元,最後施工期限至107年10月31日,並以原契約工項及單價辦理。前述增購107年度預算以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之法定預算額度為限,預算若未奉核准編列時,後續擴充約定無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郵寄130元(可用悠遊卡付款)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壹佰參拾陸萬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秘書室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府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0603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C01080)、電子材料批發業(F1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F219010)
二、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決標日期:預定開標日後30日內
(2)履約保證金:貮佰柒拾參萬元
(3)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4)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開工並起算工期,竣工日期為106年12月15日。
(5)「服務建議書」及「簡報」綜合評定分數,經公開評選優勝者,取得與本處優先議價權,評選辦法詳閱(投標須知第102條)服務建議書頁數以不超過50頁為限,共計12份。
(6)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7)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05年7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2759-9741#7216;傳真號碼: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截止投標前1上班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8)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9)有關特殊檢驗項目之材料檢驗費,以機關原列預算單價訂約,不隨決標總價調整。
(10)保險費為第一次通知定額給付,不隨決標總價調整。
(11)本採購案預算來源為105-106年度連續預算,如因政策改變,廠商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或所需經費刪減以致無法執行時,本處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
(12)本案詳細表數量(除採固定數量結算者外)係供參考,依實做數量結算。本案施工路口為固定數量(壹(一)、壹(八)),請自行衡量預算金額併同納入縮小型控制器開發考量。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低層棟、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