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件1000元,請至本局資產及財務管理室繳費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單獨投標(符合其中1項):
1.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2.同時具有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及有依法設立登記之工程技術顧問(土木或結構)公司。
3.同時具有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及依法執業登記專業技師(土木或結構)之廠商。
(二)共同投標(符合其中1項):
1.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與依法設立登記之技術顧問(土木或結構)公司各一家。
2.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與依法執業登記之專業技師(土木或結構)事務所各一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1.郵遞領招標文件,除工本費(招標文件光碟片每份售價新臺幣1,000元外,外加快遞回郵新臺幣170元計。
2.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113年4月8日下午17:30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3.機關釋疑截止日期為113年4月23日。
4.本標採固定服務費招標,固定服務費金額新臺幣2,003萬3,000元。
5.廠商應就整個計畫流程與主要工作項目期程,於服務建議書編列服務費用,載明標價與詳列報價內容,該項服務費用應在本機關公告之固定服務費用內合理編列。
6.投標須知誤植金額已更新,預算金額依公告為主,設計需求以需求計畫書為主。本案係資料誤傳(植),公告預算金額、期程及需求內容均並未更動,非屬重大改變,故不延長 等標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