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
電子郵件信箱
yhyu@trts.dorts.gov.tw
洽辦機關
3.79.8.47臺北市信義區永吉國民小學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1,000元,請先至本局8樓資產及財務管理室繳費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9樓土木建築設計處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9樓土木建築設計處第一會議室
履約期限
預估118年12月31日,屆時依實際施工時程訂定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單獨投標(符合其中1項):
1.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2.同時具有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及有依法設立登記之工程技術顧問(土木或結構)公司。
3.同時具有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及依法執業登記專業技師(土木或結構)之廠商。
(二)共同投標(符合其中1項):
1.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與依法設立登記之技術顧問(土木或結構)公司各一家。
2.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與依法執業登記之專業技師(土木或結構)事務所各一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2.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郵遞領招標文件,除工本費(招標文件光碟片每份售價新臺幣1,000元外,外加快遞回郵新臺幣170元計。
2.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111年3月8日下午17:30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3.機關釋疑截止日期為111年3月16日。
4.本標採固定服務費招標,固定服務費金額新臺幣8,570萬元。
5.廠商應就整個計畫流程與主要工作項目期程,於服務建議書編列服務費用,載明標價與詳列報價內容,該項服務費用應在本機關公告之固定服務費用內合理編列。
6.相關補充規定內容,詳第一次補充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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