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機關簽約日起120日曆天內交付成品(含套量),並送達至機關指定場所。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臺北市政府頒布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C306010(成衣業)、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應檢附文件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或政府採購網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之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載明為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1.電⼦領標:請⾄「政府電⼦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檔。該網站如系統無法正常執⾏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
2.電⼦領標,請⾃⾏考量下載時程。
3.投標文件及服務建議書請於截⽌收件期限前密封以掛號郵遞或專⼈送達本機關13樓秘書室。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7⽉3⽇前,以書⾯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7⽉7⽇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5215550轉8634、傳真:02-25218587、地址:臺北市中⼭區中⼭北路⼆段48巷7號13樓秘書室)。
5.其他:本公告開標⽇期係指資格審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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