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契約終止日,經機關通知後,依原契約條件及所列單價得繼續至新廠商履約日前一日止,但期間最長不得逾3個月。
二、延長期間費用:
(一)A項:不逾新臺幣189萬9,951元。
(二)B項:不逾新臺幣145萬3,054元。
三、機關得通知原得標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秘書室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屬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行業類別:【H706011租賃住宅代管業】,並檢附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
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所、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及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為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該網站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2.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下載時程。
3.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密封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機關13樓秘書室。
4.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11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11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5215550轉8632、傳真(02)25218587、地址: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13樓秘書室)。
5.本公告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評選會議時間本機關將另行通知廠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