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N04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捷運行政大樓電梯及電扶梯維護保養案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決標日:113/03/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日立永大電梯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91,800
原始預算
$ 1,893,600
底價金額
$ 1,892,800
決標折數
99.9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機關代碼 3.79.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施憶如
聯絡電話 (02)25215550#8639
機關代碼 3.79.5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
聯絡人 施憶如
聯絡電話 (02)25215550#8639
傳真號碼 (02)25218587
電子郵件信箱 11924@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滿,但新契約尚未訂定時,機關得視需要通知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契約,效期至多3個月,其價款依照本契約詳細表所訂價額核計之,延長期間之費用上限以不逾新臺幣631,2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3/18
原公告日 113/03/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3/25 17:00
開標時間 113/03/26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投標廠商行業類別:E6電梯安裝工程業 2.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檢附機關電(扶)梯設備維護之原廠同意授權書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更正本案-增加「投標須知」第13點(二)5.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其情形:「廠商應檢附機關電(扶)梯設備維護之原廠同意授權書。」本案更正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3年3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3年3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1.現場領標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52元。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 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該網站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3.郵購招標文件或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 4.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密封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機關13樓秘書室。採用電子投標方式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投標作業規定辦理。5.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3年03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3年03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5215550轉8639、傳真(02)25218587、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施憶如
聯絡電話
(02)25215550#8639
機關代碼
3.79.5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
聯絡人
施憶如
聯絡電話
(02)25215550#8639
傳真號碼
(02)25218587
電子郵件信箱
11924@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滿,但新契約尚未訂定時,機關得視需要通知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契約,效期至多3個月,其價款依照本契約詳細表所訂價額核計之,延長期間之費用上限以不逾新臺幣631,2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3/18
原公告日
113/03/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3/25 17:00
開標時間
113/03/26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投標廠商行業類別:E6電梯安裝工程業 2.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檢附機關電(扶)梯設備維護之原廠同意授權書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更正本案-增加「投標須知」第13點(二)5.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其情形:「廠商應檢附機關電(扶)梯設備維護之原廠同意授權書。」本案更正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3年3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3年3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1.現場領標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52元。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 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該網站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3.郵購招標文件或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 4.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密封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機關13樓秘書室。採用電子投標方式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投標作業規定辦理。5.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3年03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3年03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5215550轉8639、傳真(02)25218587、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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