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
電子郵件信箱
hchsieh@trts.dorts.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8巷7號13樓秘書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採購契約簵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須符合下列任一項基本資格:
1.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
2.投標廠商行業類別: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H701 不動產投資業、I102 投資顧問業、I103管理顧問業、I199 其他顧問服務業及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都市計畫科)
3.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辦公時間至本機關13樓秘書室免費領取。郵遞購領:於信封上註明領取標單號暨案名,並自附大型信封(28*39公分以上),應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足限時掛號郵資(新臺幣67元),每一廠商限領一份。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 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
4.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密封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機關13樓秘書室。
其他
1.本公告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評選會議時間本機關將另行通知廠商。
2.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7年11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7年11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5215550轉8631、傳真(02)25218587、地址: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13樓秘書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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