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TTX68 已決標公告

站前地下街空調系統汰換更新統包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承隆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1,000,000
原始預算
$ 61,608,786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0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1.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1 - 暖氣, 通風及空調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珮婷
聯絡電話 (02)25775900#225
機關代碼 3.79.51.6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聯絡人 黃珮婷
聯絡電話 (02)25775900#225
傳真號碼 (02)25778718
電子郵件信箱 huangpt@trts.dort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67.1臺北市市場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GKAA1086003892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藉由空調設備更新,改善站前地下街商場空調硬體設備,可節省電費及修繕支出,健全地下街商場設施,提供消費者安全舒適的購物環境。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6 17:00
開標時間 108/07/17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工程採購契約第7條總工期為54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須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甲等(含以上)為投標廠商,其統包商(含分包商)之組合須符合本統包工程空調及電機設計與施工之資格如下: A.投標廠商無分包商,廠商所營事業資料需有a.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甲等(含以上);b.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c.建築師事務所或專業技師事務所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B.投標廠商為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甲等(含以上),分包商之組合須為a.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b.建築師事務所或專業技師事務所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押標金新臺幣250萬元 2.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 10 % 3.保固保證金為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4.履約期限工程之設計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50日內完成,並提送監造單位/工程司審查通過。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40日內全部完成。(工程設計與工程施工之機關通知日為同日) 5.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 6.本公告登載開標時間,係開啟標封及資格審查日。預計決標日期:開標日後30日內。 7.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8.不允許共同投標。 9.本標無預付款。 10.廠商若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7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7月1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廠商對招標機關辦理採購有異議者,應於民國108年7月22日前以書面提出異議。招標機關對前項異議處理結果,於收到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將處理結果以書面答覆提出異議廠商。 11.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12.現場勘查:本機關於公告上網等標期間開始第1天至截止日止之上班日,投標廠商應事先赴現場勘查,若需現勘機房等區域,請事先電洽本機關承辦人:02-25775900分機328王先生安排管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1.6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珮婷
聯絡電話
(02)25775900#225
機關代碼
3.79.51.6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聯絡人
黃珮婷
聯絡電話
(02)25775900#225
傳真號碼
(02)25778718
電子郵件信箱
huangpt@trts.dort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67.1臺北市市場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GKAA1086003892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藉由空調設備更新,改善站前地下街商場空調硬體設備,可節省電費及修繕支出,健全地下街商場設施,提供消費者安全舒適的購物環境。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6 17:00
開標時間
108/07/17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工程採購契約第7條總工期為54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須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甲等(含以上)為投標廠商,其統包商(含分包商)之組合須符合本統包工程空調及電機設計與施工之資格如下: A.投標廠商無分包商,廠商所營事業資料需有a.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甲等(含以上);b.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c.建築師事務所或專業技師事務所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B.投標廠商為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甲等(含以上),分包商之組合須為a.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b.建築師事務所或專業技師事務所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押標金新臺幣250萬元 2.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 10 % 3.保固保證金為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4.履約期限工程之設計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50日內完成,並提送監造單位/工程司審查通過。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40日內全部完成。(工程設計與工程施工之機關通知日為同日) 5.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 6.本公告登載開標時間,係開啟標封及資格審查日。預計決標日期:開標日後30日內。 7.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8.不允許共同投標。 9.本標無預付款。 10.廠商若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7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7月1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廠商對招標機關辦理採購有異議者,應於民國108年7月22日前以書面提出異議。招標機關對前項異議處理結果,於收到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將處理結果以書面答覆提出異議廠商。 11.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12.現場勘查:本機關於公告上網等標期間開始第1天至截止日止之上班日,投標廠商應事先赴現場勘查,若需現勘機房等區域,請事先電洽本機關承辦人:02-25775900分機328王先生安排管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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