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免費,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180元,並請自行估 計郵遞時間,不得因假日或郵遞延誤投標而提出異議;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8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114年8月1日至117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定之財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自然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房屋所有權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其他:附加說明
1.開標方式:本案為1次投標,先審查資格後,再由合格廠商引導本處「辦公房舍公開徵求勘選委員會」實地勘查評分。以總評分最高,且總評分之平均達合格分數80分以上,經勘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本標案最優勝之廠商。本處預定於開標後二週內依優勝順序於完成議價後決標。
2.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06月14日 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06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5775900轉284、傳真:02-25778725、地址:(10553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秘書室)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