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電子郵件信箱
shhu@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數量增減二成【253套,金額733,700元】之權利,其價款依照本契約調整後詳細表所訂單價核計之,並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數量結算,雙方之權利及義務依原訂契約執行。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第1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起12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詳契約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訂定之財物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營業項目代
碼、營業項目:C3紡織、成衣、服飾品及紡織製品製造業、F104布
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F204布疋、衣著、鞋、
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附加說明
1.本公告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
2.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6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1年7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5775900轉286、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秘書室)。
4.開標方式:1次投標分段開標。
(1)110年7月15日上午10時開標,資格符合者,始得參與後續建議書及樣品之審查作業。
(2)審查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5.本案之審查作業詳如「111年度本局及各工程處工作服採購案」審查須知。
6.本次修正-工作服製作規範說明-長袖襯衫顏色修正為藍色系條紋。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