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電子郵件信箱
shhu@trts.dorts.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8樓第2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修之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領有相關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為合法登記之廠商且無受停業處分,其營業項目為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或與本採購案標的相符者。
2.醫療器材「販賣業」或「製造業」之許可執照(產品非屬醫療器材免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底價為新台幣145萬元整。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 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該網站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3.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9月3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0年9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5775900轉286、傳真02-25778725、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秘書室)。
4.本契約為預約式契約(開口契約),招標公告上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
5.試劑可室溫保存,每盒包裝最多5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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