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
電子郵件信箱
kccheng@trts.dorts.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後續擴充期間3個月,除另有約定者外,其價款依照本契約詳細表所訂價額核計之,延長期限之費用不逾新臺幣423,162元。此費用需待機關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8樓(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秘書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標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最新版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僅須符合任一項資格: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登記證之營業項目須包括有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營業項目代碼J101010住宅及建築清潔服務業、 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I103060管理顧問業。)
2.廠商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信用證明資料,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附加說明
一、本案底價金額為新臺幣150萬元整。
二、現場領標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
三、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 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該網站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四、郵購招標文件或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
五、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密封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機關3樓秘書室。採用電子投標方式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投標作業規定辦理。
六、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1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1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5775900轉285、傳真(02)25778725、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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