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
電子郵件信箱
paoyun@trts.dorts.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免費,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152元,並請自行郵遞時間,不得因假日或郵遞延誤投標而提出異議;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類別:G101061汽車貨運業、G101071汽車路線貨運業、G101081汽車貨櫃貨運業。
2.廠商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信用證明資料,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底價金額為新臺幣910,000元整。
2.廠商應於投標前,實地履勘詳細查估,以確認搬遷物品設備項目數量。
3.現場領標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152元。
4.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 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該網站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5.郵購招標文件或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
6.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密封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機關9樓秘書室。本案不採用電子投標。
7.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7年11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7年11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5775900轉267、傳真02-25778725、地址:10553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2-1號9樓秘書室)。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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