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08 已決標公告

本處辦公室搬遷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年代搬家貨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0,000
原始預算
$ 1,449,000
底價金額
$ 910,000
決標折數
34.0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1.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江寶雲
聯絡電話 (02)25775900#267
機關代碼 3.79.51.6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
聯絡人 江寶雲
聯絡電話 (02)25775900#267
傳真號碼 (02)25778725
電子郵件信箱 paoyun@trts.dort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免費,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152元,並請自行郵遞時間,不得因假日或郵遞延誤投標而提出異議;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16 17:00
開標時間 107/11/19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以機關指定日期為搬遷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類別:G101061汽車貨運業、G101071汽車路線貨運業、G101081汽車貨櫃貨運業。 2.廠商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信用證明資料,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底價金額為新臺幣910,000元整。 2.廠商應於投標前,實地履勘詳細查估,以確認搬遷物品設備項目數量。 3.現場領標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152元。 4.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 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該網站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5.郵購招標文件或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 6.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密封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機關9樓秘書室。本案不採用電子投標。 7.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7年11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7年11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5775900轉267、傳真02-25778725、地址:10553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2-1號9樓秘書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1.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江寶雲
聯絡電話
(02)25775900#267
機關代碼
3.79.51.6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
聯絡人
江寶雲
聯絡電話
(02)25775900#267
傳真號碼
(02)25778725
電子郵件信箱
paoyun@trts.dort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免費,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152元,並請自行郵遞時間,不得因假日或郵遞延誤投標而提出異議;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16 17:00
開標時間
107/11/19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以機關指定日期為搬遷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類別:G101061汽車貨運業、G101071汽車路線貨運業、G101081汽車貨櫃貨運業。 2.廠商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信用證明資料,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底價金額為新臺幣910,000元整。 2.廠商應於投標前,實地履勘詳細查估,以確認搬遷物品設備項目數量。 3.現場領標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152元。 4.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 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該網站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5.郵購招標文件或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 6.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密封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機關9樓秘書室。本案不採用電子投標。 7.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7年11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7年11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5775900轉267、傳真02-25778725、地址:10553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2-1號9樓秘書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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