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 松山區 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原公告日期
107/07/19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中山區,臺北市-松山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契約範本
廠商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中山北路2段11巷9號1樓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07/08/06 - 107/09/04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最低標廠商宗怡企業有限公司表示,本案中蜻修正內帶、可再貼便利條紙、訂書針等數量較大,該公司有與原廠簽訂優惠條款,包括以現金支付貨款及每年業績須達原廠指定數量等條件,進而壓低成本,另外二拱型檔案夾孔同級品GF460S為之前承交臺北大眾捷運份有限公司之常備貨品,與廠商議有訂購數量,因尚有庫存,故可降低成本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招標公告登載開標時間、地點辦理公開取得開標作業。
二、本案截止投標時間前,計有編號(電1)友騰文具有限公司、編號(電2) 史代新股份有限公司、編號(電3)高靖文具有限公司、編號(電4)宗怡企業有限公司等,計4家廠商投標,開標前4家均為合格投標廠商,經審查資格標結果,4家皆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續開價格標,最低標廠商「宗怡企業有限公司」總標價26萬6,898元整,低於底價之80%,依投標須知第六十一條(十一)及「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80%案件之執行程序」項次五,請廠商於107年7月32日下午17:00前提出書面說明,保留最低標及次低標,本案保留決標。
三、本採購案保留標廠商「宗怡企業有公司」於107年7月26日下午提出說明,經本處審議後,簽奉機關首長核准同意該廠商為決標對象,並於107年8月2日辦理決標作業,最低標廠商「宗怡企業有公司」報價新臺幣26萬6,898元整最低,且在本處核定底價以內,經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宣布決標。
截標時間
時間前,計有編號(電1)友騰文具有限公司、編號(電2) 史代新股份有限公司、編號(電3)高靖文具有限公司、編號(電4)宗怡企業有限公司等,計4家廠商投標,開標前4家均為合格投標廠商,經審查資格標結果,4家皆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續開價格標,最低標廠商「宗怡企業有限公司」總標價26萬6,898元整,低於底價之80%,依投標須知第六十一條(十一)及「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80%案件之執行程序」項次五,請廠商於107年7月32日下午17:00前提出書面說明,保留最低標及次低標,本案保留決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