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3樓
電子郵件信箱
tsl@trts.dorts.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第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2樓秘書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E10101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或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應附證件請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預訂決標日期:開標後50日。
2.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3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或以E-mail傳送至tsl@trts.dorts.gov.tw請求釋疑(逾時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4月9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108年3月22日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
1.補列招標文件/工程圖說檔案,共17頁。
2.補列招標文件/特定條款/「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工程施工及驗收基準」之作業流程,如下:
(1)第8點估驗計價作業流程圖暨分工原則及流程圖註記說明。
(2)第10點至第16點契約變更(分機關通知及廠商請求)作業流程圖暨分工原則及流程圖註記說明。
(3) 第17點至第29點竣工驗收作業流程圖暨分工原則及流程圖註記說明。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3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或以E-mail傳送至tsl@trts.dorts.gov.tw請求釋疑(逾期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4月9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4.領標、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均維持不變。
5.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第1號補充規定。
※108年3月25日第2次更正公告說明:
1.抽換招標文件/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無委託專案管理廠商),詳附件檔案。
2.抽換招標文件/評選須知檔案,修正說明如下:
(1)刪除評選須知第貳節、二(三)3.(3) 規定:主要工作人員至少1名具備「採購專業人員訓及格證書」或參與採購專業人員課程訓練之參訓證明。
(2)修正評選須知工程採購名稱及服務建議書與附件之封面標題。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3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或以E-mail傳送至tsl@trts.dorts.gov.tw請求釋疑(逾期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4月9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4.領標、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均維持不變。
5.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第2號補充規定。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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