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3樓
電子郵件信箱
carol@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056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2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112056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第2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證廠商妥善保管原件,避免破損或遺失,以契約金額1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056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2樓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契約簽約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
2.營業項目: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Z01010影印業或與本案相關之行業。
3.詳細內容及應附之證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不公告底價,履約地點含臺北市及新北市。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該網站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政府電子採購網客服中心24小時免費客服電話0800-080-512。
3.電子領標應自行考量下載時程,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密封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2樓秘書室,本案不提供電子投標。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7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1年7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本機關聯絡電話:02-28969633分機326、地址:112056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2樓秘書室)。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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