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3樓
電子郵件信箱
10450@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2樓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E801060室內裝修業(室內裝修業登記證)或E801030室內輕鋼架工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該網站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2.對招標內容有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3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1年3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本機關聯絡電話:02-28969633分機321、地址: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2樓秘書室)。
3.投標廠商於估價時,應確實親赴現場勘查丈量。現場查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之辦公時間,請先行以電話聯繫本機關秘書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2-28969633轉321。
4.若開標日及截止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及開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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