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3樓
電子郵件信箱
10450@trts.dorts.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本契約配合本處土六所監造捷運北環段CF690A區段標所需,機關得通知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契約2期(1期為1年),其價款依照本契約詳細表所訂價額核訂之,延長期間之上限不逾新臺幣248萬4,000元整,此費用需待機關新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雙方權利及義務依原訂契約執行。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3樓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2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房地產所有權狀影本、土地與建物登記簿謄本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資格符合者擇期進行實地勘選評分作業,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不得參與後續階段之勘選。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8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0年8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8969633轉321、地址: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2樓秘書室)
3.若開標日及截止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及開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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