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3樓
電子郵件信箱
10450@trts.dorts.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標案於契約屆滿但新契約尚未訂定時,機關得視需要通知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契約,效期至多3個月,其價款依照本契約詳細表所訂價額核訂之,延長期間之上限不逾新臺幣117,162元,此費用需待機關新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雙方之權利及義務依原訂契約執行。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第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2樓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C701010印刷業、C703010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IZ01010影印業或與本案相關之行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並請自行考量下載時程。該網站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2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2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8969633#321、傳真02-28961875、地址: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3樓)。
3.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本案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4.若開標日及截止日適逢天災 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標及開標。
5.本採購案決標原則: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及「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辦理,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機構或團體。
6.本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單,改採限制性招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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